一、活动时间:
20xx年7月10日-12日。
二、活动地点:
雅林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基地,报到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活动内容:
见附1。
四、参加对象:
全区小学农村留守儿童(三年级及以上),20xx年已参加过区关爱留守儿童夏令营的营员原则上不予参加。分配名额见附4。
五、活动要求:
1、营员必须身体健康,自愿参加,家长支持。
2、营员必须遵守夏令营的.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活动场地,离开活动地点必须告知辅导教师。
3、夏令营活动是由区教育局、区明办、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联合举办的公益活动,不收任何费用。
4、营员在夏令营期间营服、洗漱用品由主办单位提供,其它生活用品自备。每位营员准备一个艺节目并自备伴奏带及所需的道具、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