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各业务主管社会组织:
定于x年3月29日(星期三)上午9:00在湖北大厦迎宾楼三层东湖厅(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召开文化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季度工作会议,通报有关精神,对下一阶段党建、财务、年检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请各社会组织1名主要负责人(会长、法定代表人或秘书长)届时参加会议,于3月24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文化部社团办。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请提前告知文化部社团办。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刘老师
文化部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
x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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