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巩固废钢供需关系,加强合作,促进废钢资源回收,确保供需双方共同的利益,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数量:甲方向乙方每月协议供货700吨,折合人民币200万元整,款项分批结算(或一次性结清)。
二、供货标准: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废钢铁,按照乙方所需用的规格进行加工。
三、废钢定价:双方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求制定供货价格。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运费由乙方负担。
五、交货地点:乙方仓库。
六、数量验收:以甲方的电子磅单为结算依据。
七、付款方式:分批结算,当月结清,乙方将货款现汇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也可以现金兑付。
八、双方如需增减供货或价格变动,需提前5天通知对方。
九、违约责任:如有违约,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地为东海县所辖。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合同有效期自20_年11月30日至20_年11月30日止。
十二、合同签定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白塔埠镇
双方的合同注册资料如下:
甲方: 乙方:
税号:税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_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