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的解释如下:
1、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的最后一道程序,完成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内容;
2、建设单位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和委托机构,收到文件或许可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竣?各个阶段的工序分别如下:
1、开?前需要施?许可证、施?组织设计、开?报告、?程地质勘查报告、施?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质量?员从业资格证书、特殊?种上岗证、测量放线;
2、基础施?阶段需要钢筋进场取样、??开挖、垫层;
3、主体施?阶段需要?层结构?案;
4、装饰装修阶段需要地砖、吊顶材料、?窗、涂料等装饰应提前进?复试,待检测报告出来报监理审查通过后?可施?;
5、屋?施?阶段需要防?卷材等主要材料应提前复试,待复试报告出来报监理审查通过后?可进?屋?施?阶段。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