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题中之义,首先要了解其深厚背景。
“‘共同缔造’活动有着丰富的实践基础。”文件起草组负责人介绍,多年来,广东、福建、辽宁、青海等地开展“共同缔造”试点,取得了一批成功经验。20xx年以来,我省红安、麻城、枝江等地在住建部帮扶下,扎实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
各试点地区在“共同缔造”探索中,通过调动社会多方资源共同出力,解决了“没钱做事”的问题;通过让群众唱主角,解决了“没人管事”的问题;通过变单打独斗为发动群众一起干,解决了“干部干、群众看”的问题;通过群众的事让群众说了算,解决了“群众不满意”的问题。随之而来的,是呈现出的“五大变化”:环境面貌之变、群众精神面貌之变、发展面貌之变、干部作风之变,基层治理格局之变。
“省内外的实践充分证明,‘共同缔造’是一种好理念、好方法。”文件起草组负责人说,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实质就是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做到群众事群众议、群众的事群众一起做,建立良好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关键在于理解和掌握做好群众工作的理念和方法,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从群众可见可知可感的实事小事做起,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发动群众“一起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