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度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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