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鸟》诗经注解:交交:鸟鸣声。黄鸟:即黄雀。棘:酸枣树。一种落叶乔木。枝上多刺,果小味酸。棘之言“急”,双关语。从:从死,即殉葬。穆公:春秋时秦国国君,姓嬴,名任好。子车:复姓。奄息:字奄,名息。特:杰出的人材。彼苍者天:悲哀至极的呼号之语,犹今语“老天爷哪”。良人:好人。人百其身:犹言用一百人赎其一命。桑:桑树。桑之言“丧”,双关语。防:抵当。楚:荆树。楚之言“痛楚”。亦为双关。
《黄鸟》注解:交交:鸟鸣声。黄鸟:即黄雀。棘:酸枣树。一种落叶乔木。枝上多刺,果小味酸。棘之言“急”,双关语。从:从死,即殉葬。穆公:春秋时秦国国君,姓嬴,名任好。子车:复姓。奄息:字奄,名息。特:杰出的人材。彼苍者天:悲哀至极的呼号之语,犹今语“老天爷哪”。良人:好人。人百其身:犹言用一百人赎其一命。桑:桑树。桑之言“丧”,双关语。防:抵当。楚:荆树。楚之言“痛楚”。亦为双关。作者:诗经。年代:先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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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交黄鸟,止于棘。
谁从穆公?子车奄息。
维从奄息,百夫之特。
临其穴,惴惴其栗。
彼苍者天,歼我良人!
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交交黄鸟,止于桑。
谁从穆公?子车仲行。
维从仲行,百夫之防。
临其穴,惴惴其栗。
彼苍者天,歼我良人!
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交交黄鸟,止于楚。
谁从穆公?子车针虎。
维从针虎,百夫之御。
临其穴,惴惴其栗。
彼苍者天,歼我良人!
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二、译文
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交交黄鸟鸣声哀,枣树枝上停下来。是谁殉葬从穆公?子车奄息命运乖。谁不赞许好奄息,百夫之中一俊才。众人悼殉临墓穴,胆战心惊痛活埋。苍天在上请开眼,坑杀好人该不该!如若可赎代他死,百人甘愿赴泉台。
交交黄鸟,止于桑。谁从穆公?子车仲行。维此仲行,百夫之防。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交交黄鸟鸣声哀,桑树枝上歇下来。是谁殉葬伴穆公?子车仲行遭祸灾。谁不称美好仲行,百夫之中一干才。众人悼殉临墓穴,胆战心惊痛活埋。苍天在上请开眼,坑杀好人该不该!如若可赎代他死,百人甘愿化尘埃。
交交黄鸟,止于楚。谁从穆公?子车针虎。维此针虎,百夫之御。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交交黄鸟鸣声哀,荆树枝上落下来。是谁殉葬陪穆公?子车针虎遭残害。谁不夸奖好针虎,百夫之中辅弼才。众人悼殉临墓穴,胆战心惊痛活埋。苍天在上请开眼,坑杀好人该不该!如若可赎代他死,百人甘愿葬蒿莱。
三、注解
交交:鸟鸣声。
黄鸟:即黄雀。
棘:酸枣树。一种落叶乔木。枝上多刺,果小味酸。棘之言“急”,双关语。
从:从死,即殉葬。
穆公:春秋时秦国国君,姓嬴,名任好。
子车:复姓。
奄息:字奄,名息。
特:杰出的人材。
彼苍者天:悲哀至极的呼号之语,犹今语“老天爷哪”。
良人:好人。
人百其身:犹言用一百人赎其一命。
桑:桑树。桑之言“丧”,双关语。
防:抵当。
楚:荆树。楚之言“痛楚”。亦为双关。
四、《黄鸟》诗经其他诗词
《关雎》、《采薇》、《硕鼠》、《伯兮》、《汉广》。五、赏析
《左传·文公六年》载:“秦伯任好卒(卒于公元前621年,即周襄王三十一年),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据此,不仅诗的本事有信史可征,作诗年代亦有据可考。《史记·秦本纪》亦载其事:“缪(穆)公卒,从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舆(车)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针虎,亦在从死之中。秦人哀之,为作歌《黄鸟》之诗。”殉葬,是奴隶社会的一种恶习,被殉的不仅是奴隶,还有统治者生前最亲近的人,秦穆公以“三良”从死,就是一例。《黄鸟》一诗只哀悼“三良”之死而不及其余,由此可知,那174人均为奴隶。 诗分三章。第一章悼惜奄息,分为三层来写。首二句用“交交黄鸟,止于棘”起兴,以黄鸟的悲鸣兴起子车奄息被殉之事。据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的解释,“棘”之言“急”,是语音相谐的双关语,给此诗渲染出一种紧迫、悲哀、凄苦的氛围,为全诗的主旨定下了哀伤的基调。中间四句,点明要以子车奄息殉葬穆公之事,并指出当权者所殉的是一位才智超群的“百夫之特”,从而表现秦人对奄息遭殉的无比悼惜。诗的后六句为第三层,写秦人为奄息临穴送殉的悲惨惶恐的情状。“惴惴其栗”一语,就充分描写了秦人目睹活埋惨象的惶恐情景。这惨绝人寰的景象,灭绝人性的行为,使目睹者发出愤怒的呼号,质问苍天为什么要“歼我良人”。这是对当权者的谴责,也是对时代的质询。如果可以赎回奄息的性命,即使用百人相代也是甘心情愿的啊!由此可见,秦人对“百夫之特”的奄息的悼惜之情了。第二章悼惜仲行,第三章悼惜针虎,重章叠句,结构与首章一样,只是更改数字而已。 秦穆公用殉177人,而作者只痛悼“三良”,那174个奴隶之死却只字未提,则此诗作者的身分地位不言而喻。殉葬的恶习,春秋时代各国都有,相沿成习,不以为非。《墨子·节葬》篇即云:“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不过到了秦穆公的时代,人们已清醒地认识到人殉制度是一种极不人道的残暴行为,《黄鸟》一诗,就是一个证据。尽管此诗作者仅为“三良”遭遇大鸣不平,但仍然是历史的一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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