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全国统筹”是指:在全国范围内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程序一致。是指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以全国范围内统一制度规定、统一调度使用基金、统一经办管理、统一信息系统为主线,实现全国社会保险事业的统筹协调发展。
2、省级统筹,是指包括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发放标准、基金管理、基金调剂等内容在内的整个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体系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实行统一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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