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的。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在公共场合吸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五条 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第二十七条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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