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偿还银行贷款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贷款人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还贷的手续如下:
(1)、向银行提出申请,提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2)、银行受理申请后,与贷款人协商提前还款的相关问题;
(3)、双方协商一致的,贷款人支付本金和相关利息;
(4)、贷款人偿还完贷款后,向贷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
《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
二、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
(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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