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如下:
1、蔬菜、水果、谷类、豆类、麻类、糖料、坚果、薯类、棉花等;
2、新品种农作物的培育;
3、中药材种植;
4、林木的培植和栽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远洋捕捞;
7、浇灌、农业产品初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和维修等农、林、牧、渔项目;
8、林产品采集。
企业从事国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所得有哪些?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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