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到派出调取监控影像,必须要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作支持 不涉及切身利益和案件,普通人到派出所去调路口监控是不行的,去调监控必须要有合理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条 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
第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或者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一百二十 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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