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不可以签字声明不参与公司事务。公司法人不是个人,而是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法人处理公司事务,必须遵守法律、行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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