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合同,还应发医疗补助费,重病和绝症增加医疗补助费。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按工作年限发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合同无法履行解除,按工作年限发经济补偿金。单位濒临破产裁员,按工作年限发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如下: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同时,对于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补助费更高。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以及因客观情况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也应按照工作年限发放经济补偿金。在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经营困难时裁减人员的情况下,也应按照工作年限发放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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