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也即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变更没有时间。虽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不受时间,但《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作出了一定。该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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