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解除合同的通知一旦到达对方后即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即不能撤销了。但是,如果对方当事人同意撤销则应允许撤销。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法律分析
不可以撤回。
合同解除通知不可以撤回。《民法典》规定,解除合同的通知一旦到达对方后即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即不能撤销了。但是,如果对方当事人同意撤销则应允许撤销,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恢复原合同关系。
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拓展延伸
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通知能撤回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解除通知可以撤回。根据民法典第563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撤回解除通知。如果当事人未能协商一致或者撤回解除通知后合同仍然成立,则解除通知有效。因此,当事人可以撤回解除通知,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结语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撤回解除合同的通知,但一旦通知到达对方即发生法律效力,无法撤销。如果对方当事人同意撤销,则可以恢复原合同关系。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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