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招标代理(盖章): 发布日期: **市建设委员会 监制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邀请书 第三章 日程安排 第四章 投标须知 第五章 设计成果文件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报送规定 第七章 开标办法 第八章 评标办法 第九章 定标办法 第十章 特别规定 第二部分 附件一 资格审查表 附件二 投标承诺书 附件三 投票表格和汇总表格 附件四 设计要求 附件五 主要合同条款 附件六 工程地理位置图 附件七 建设用地周边环境示意图 附件八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附件九 建设用地红线图 附件十 规划设计条件 附件十一地质资料 附件十二电子地形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将本次设计招标公告公开刊登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市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所有有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招标人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设计单位,完成项目的规划和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将本次设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1招标人 1.1.1招标人名称: 1.1.2招标人地址: 1.2招标代理机构 1.2.1机构名称: 1.2.2机构地址: 1.2.3邮政编码: 1.2.4联 系 人: 1.2.5电 话: 1.2.6传 真: 1.3招标项目 1.3.1项目名称: 1.3.2建设地点: 1.3.3招标内容: 1.4建设规模 1.4.1用地面积: 1.4.2建筑面积: 1.4.3投资总额: 1.4.4资金来源: 1.5投标费用 1.5.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不高于中标价2%,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5.2资格审查免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售后不退。所有招标文件发售款项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本项目的招标工作。 1.5.3经评审排名前 名(不少于6名)的投标人,可获得经济补偿 万元(不少于0.5万元),其他投标人费用自理。 1.5.4经评审排名前 名(不少于3名)的投标人,可获得方案使用费 万元(不少于2万元),招标人将本项目设计合同授予中标人,中标人承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任务,招标人支付给各投标人的方案使用费,从支付给中标人的设计费中扣除,扣除总额不超过设计费总额的15%。 1.6报名办法 1.6.1本项目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个工作日的任何工作时间,所有感兴趣的设计单位均可报名投标,报名必须提供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和备案证明文件。如果因为正当的理由投标人不能提供招标人要求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提供招标人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文件证明其符合资格。 1.6.2为方便设计单位报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定于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上午9时至11时和下午3时至5时,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窗口集中受理报名,逾期须自行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外地投标报名人可用传真报名,将报名资料传真到招标代理机构。不允许以电话提出投标。 1.6.3未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投标人,应当携带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市建设委员会登记备案,备案手续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办妥,办理手续时间约需7个工作日,从业备案的要求对本地投标人也适用。 1.6.4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提交的报名资料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报名人提交资格审查文件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通知投标报名人,逾期未接到通知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1.6.5所有符合资格条件、购买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报名人均可成为正式投标人。为公平起见,招标人拒绝接受任何曾经参与本项目前期工作的单位参与投标,拒绝任何可以对招标代理机构施加支配性影响的单位参与投标。 1.7最低资格条件 1.7.1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非中国注册的设计企业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证件),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 设计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成员各方共同签订的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专业内容,联合体成员两方共同承揽同一专业内容,以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进行资格审查。 1.7.2为履行本项目合同而能随时调动的项目负责人、行政人员和各专业设计人员,按照下列表格格式提供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具有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注册规划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等)应当在名单上加盖注册章。 姓名 年龄 负责范畴 专业资格(职称、学历) 经验、信誉和管理能力 投入本项目的时间比例(%) 1.7.3投标人在以往3年内完成类似本项目设计的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类似本项目设计的情况,按照下列表格格式提供项目名称及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规模 竣工日期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7.4按照下列表格格式提供拟分包的工程设计项目及拟承担分包工程设计项目设计单位情况。 序号 分包项目名称 设计单位 设计资质 设计单位联系电话 1.7.5在设计周期内财务状况稳健,有维持投标人正常运作的银行存款,提供存款日期为最近30天内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 1.7.6拥有一套公认的质量管理系统,提供ISO9000证书复印件。 1.7.7如果投标人确属下述情况,不得参与投标,如已参加投标将会被取消中标资格: 1.7.7.1已破产或停业清理,或者已成为宣告破产诉讼的主体; 1.7.7.2已被判决犯有专业行为方面的罪行; 1.7.7.3已被招标人证明犯有严重专业渎职罪; 1.7.7.4没有按照国家法律条款履行有关缴纳社会保险款项和履行有关纳税人的义务; 1.7.7.5提供严重虚假资料和信息; 1.7.7.6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不符合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 1.7.7.8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的规定。 1.7.8资格审查办法: 1.7.8.1透明原则: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告知关于该投标人资格申请被拒绝的原因,投标报名人可继续补充报名资料。 1.7.8.2择优原则:为避免浪费资源和低效率的无结果投标中牵涉到过多的设计单位,招标人可以在资格预审基础上,优选不少于四名并且不超过八名报名人为正式投标人。 1.7.8.3非歧视原则:任何资格审查落选的报名人若提供材料证明其资格条件不低于入选的任何一名正式投标人,该落选报名人即可成为正式投标人,不受名额。 1.7.9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第二章 投标邀请书 : 你申请参加本项目投标,已通过投标资格审查,现决定邀请你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派有关人员参加招标会,届时发售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活动的具体安排见招标文件之日程安排。同时请你在提交投标承诺书时,向我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招标会时间: 招标会地点: 投标保证金: 招 标 人(盖章): 代理机构(盖章):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 年 月 日 第三章 日程安排 3.1本项目设计招标日程安排如下: 序号 程序 时间 地点 参加单位 1 发布招标公告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市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 招标代理机构 2 集中报名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窗口 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 3 自由报名 自集中报名结束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的任何工作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 同上 4 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人提交的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和备案证明文件后的2个工作日内。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5 招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正式投标人 6 购买招标文件 自投标报名人提出请求并已支付招标文件费用2个工作日内。 招标代理机构 正式投标人 7 踏勘项目现场 在招标代理机构集中后前往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正式投标人 8 答疑会议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正式投标人 9 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10 提交投标承诺书,缴交投标保证金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的任何工作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 正式投标人 11 抽取评标专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1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正式投标人、交易中心见证人 13 投标方案编号 评标前完成。 评标地点 交易中心见证人 14 评标 保密。 保密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交易中心见证人 15 揭晓评标结果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正式投标人、交易中心见证人 16 确认中标通知书 自评标开始10日内。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17 公布中标结果 自确认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 《**市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18 支付经济补偿和方案使用费 揭晓评标结果之日起7日内。 招标人 入围的正式投标人 19 退还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揭晓评标结果之日起7日内。 招标代理机构 正式投标人 20 领取中标通知书 确认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 招标代理机构 中标人 21 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 招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2 签订合同,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招标人与中标人约定的地点 招标人、中标人 23 合同备案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招标人、中标人 3.2.注意事项 3.2.1招标文件只售给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投标人,投标人不得将招标文件转售给第三方。 3.2.2投标人可以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伤亡事故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责任。 3.2.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工程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2.4答疑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投标人应当在答疑会议召开前1天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致函(传真、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有关问题在答疑会议统一解答。 3.2.5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解答内容,将统一整理为书面材料,发送至所有投标人,答疑材料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答疑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仍未收到书面材料的,可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 3.2.6投标人逾期提交投标承诺书和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概不受理。 3.2.7任何投标人被取消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该投标人的请求之日起15天内通知其被拒绝的理由。 3.2.8招标人可以拒绝任何对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拥有支配性影响的单位参加投标,这些单位包括:招标代理机构拥有出资的单位,拥有招标代理机构出资的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同属一个企业(集团)控股的单位。 3.2.9揭晓评标结果会议邀请各投标人、交易中心见证人、招标管理机构代表参加。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展示图纸将在揭晓评标结果的会议上公开展示。 第四章 投标须知 4.1总则 4.1.1本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寻求,凡参加投标的单位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完成规划与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4.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附件等资料。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在提交其标书之前应尽力澄清导致出现不合格标书的一切疑点,询问应尽早提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1.3招标人无须接受出价最低的投标文件或任何一份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4.1.4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4.2工程说明 4.2.1工程的说明见招标公告、设计要求、附件等资料所述。 4.2.2上述工程己办理招标申请,招标文件已送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审查,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设计方案和设计单位。 4.3资金来源 4.3.1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招标公告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用于支付本次招标的费用和履行本工程设计合同的费用。 4.4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4.4.1为履行本设计合同,投标人须满足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4.2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应当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4.4.3投标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设计资质,非本国注册的投标人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取得设计资格认可。 4.4.3.1国外或中国港澳台地区单位参加投标,必须聘请中国内地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作为合作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由中国内地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费用由双方按国家的规定自行商定。 4.4.3.2 两个具有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承担的专业内容应当以书面协议形式明确,根据协议规定承担某一专业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该专业相应的设计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4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时,除按招标公告规定提供组成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料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 4.4.4.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受法律约束。 4.4.4.2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 4.4.4.3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4.4.4.4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承诺书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4.4.5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5投标费用 4.5.1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4.5.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5.3招标人给予经济补偿和方案使用费的规定见招标公告。 4.6.招标文件 4.6.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向招标人提出,当询问涉及两种以上可能的解释时,则需要补充信息;或者招标文件中有错误时,任何口头的回答必须记录下来,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将通过补充通知或修正案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6.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审查。 4.6.3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6.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4.6.5招标人对某个投标人提供的重要情况将同时也通知其他投标人。 4.7投标文件 4.7.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4.7.2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4.7.2.1投标承诺书,按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填写,按日程安排规定的时间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提交的投标承诺书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4.7.2.2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应与投标承诺书一起提交。 4.7.2.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应与投标承诺书一起提交。 4.7.2.4授权委托书,应与投标承诺书一起提交。 4.7.2.5投标保证金,应与投标承诺书一起提交。 4.7.2.6设计成果文件,包括文本文件、图形文件、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交到日程安排确定的地点。 4.7.2.7投标人提交上述投标文件内容,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索取收据。 4.8中标通知书 4.8.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4.8.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的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标价、设计周期和拟签订合同的日期、地点。 4.8.3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4.9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4.9.1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建设单位代表进行签订合同。 4.9.2中标人应按照中标标价、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承发包合同。 4.9.3招标人提供证据证明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4.9.3.1中标人与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4.9.3.2中标人以他人的名义进行投标的; 4.9.3.3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4.9.3.4中标人直接或间接地给予招标人代表或评标委员会成员、交易中心见证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酬礼,或提议给予任职机会作为利诱的手段谋取中标。 4.9.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4.9.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10见证与投诉 4.10.1本次招标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和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予以见证,若有纠纷,将按现行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 4.10.2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应保存有关招标、投标、评标的有关资料,以便在必要时确证该项招标的完成是公平和公正合理的。 第五章 设计成果文件要求 5.1.总则 5.1.1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设计方案,任何非正式投标人报送的设计方案一律不予受理。 5.1.2设计方案应充分协调好周边建筑景观的关系,提出各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的整体规划设计构思。 5.1.3设计成果的深度必须符合我国有关规划与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案设计深度要求。 5.1.4设计成果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划条件和有关规范的要求,符合管理规定。 5.1.5所有设计成果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采用中文。 5.1.6所有设计成果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长度单位:总平面图标注尺寸以米(M)为单位,建筑设计图标注尺寸以毫米(mm)为单位。面积单位:均以平方米(M2)为单位。体积单位:均以立方米(M3)为单位。 5.1.7设计图纸和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 5.2设计成果文本文件要求: 5.2.1总体构思与总平面规划设计说明,总体环境(与周边环境、景观的协调处理)规划设计说明,交通组织说明,园林绿化及雕塑小品等的规划设计说明。 5.2.2建筑单体方案设计立意与构思说明,结构形式及选用理由,消防、环保、人防、卫生防疫、园林绿化、供水、供电、交通、涉外等各方面的考虑,设备系统说明,拟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说明,主要内外建筑与装饰材料说明和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面积分配、工程造价估算及施工工期参考意见(按单体分开列表,并进行汇总表述)。工程造价按下列格式估算,并纳入设计成果文本文件: 土建造价(万元人民币) 设备造价(万元人民币) 装修造价(万元人民币) 5.2.3完成设计的阶段与内容,设计周期(总平面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度控制表),保证设计周期的措施。 5.2.4设计费用总额和计费依据,设计费用总额应包含招标人支付给各投标人的方案使用费,该部分费用从支付给中标人的设计费中扣除。按下列格式填写设计费付款进度表,并纳入设计成果文本文件: 阶段 支付时间 收费比例 定金 合同签署生效后10日内 20% 总平面规划 完成审批通过后10日内 方案 完成审批通过后10日内 初步设计 完成审批通过后10日内 施工图设计 完成审批通过后10日内 施工合同 签订施工合同后10日内 施工阶段 主体工程封顶后10日内 竣工阶段 主体工程竣工后10日内 5.2.5如果有未包括的设计内容及设计费用,按下列格式填写并纳入设计成果文本文件: 专项设计 估计设计费用(万元) 备注 燃气 电信 电视 污水处理 智能及弱电系统 环保 绿化 市政 基坑支护 初步设计审查 施工图审查 5.2.6投标人完成设计所独有的有利条件及投标人提出的工程创新。 5.2.7提供表达以上内容的文件以A3(297mmx 420mm)规格编排装订成册(与图形文件一起装订成册),一式4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5.3设计成果图形文件要求: 5.3.1总平面规划设计图:比例自定(应调整为适合A3图纸规格),内容包括建筑、广场、公共空间、道路、绿化、小品、雕塑等的平面布置与平面空间组织。 5.3.2交通系统规划和相关分析图:比例自定(可调整为适合A3图纸规格),内容包括动态与静态交通规划、停车场(库)界线等。 5.3.3地下空间利用总平面图:比例自定(可调整为适合A3图纸规格),内容包括地下空间的规划布置、功能划分、人车交通组织等。 5.3.4绿化景观与环境设计图:比例自定(可调整为适合A3图纸规格),内容包括绿化种类配置、景观组织及构成环境要素的规划设计。 5.3.5主要单体建筑的各层平面图:比例自定(可调整为适合A3图纸规格)。 5.3.6主要单体建筑的主要立面图:比例自定(可调整为适合A3图纸规格)。 5.3.7建筑(群体)鸟瞰透视图、主体建筑彩色透视图、主要景点景观透视图。 5.3.8全部设计图纸文件以A3(297mmx 420mm)规格编排装订成册(与文本文件一起装订成册),一式4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5.4设计成果计算机文件要求: 5.4.1全部文件设计成果均应制作成计算机文件。 5.4.2设计方案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格式文件。 5.4.3设计方案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 R14dwg格式文件并随上市的新版本更新。 5.4.4如有包括电脑动画及电脑渲染图等图形的计算机文件,应采用较为普及的应用软件制作,并说明应用软件名称。 5.4.5提交以上计算机文件及方案介绍演示光盘1套。 5.5展示图纸 5.5.1投标人应提供展示图一套,最多限交展示图纸10张,展示图纸超过限量,招标人有权从中选择。展示图纸文件以A1(841mmx 594mm)图纸规格制作,图纸比例不限,展示图纸须裱在轻质板上。 5.5.2展示图纸内容为:总平面规划设计图、建筑(群体)鸟瞰透视图、主体建筑彩色透视图、主要景点景观透视图、主要单体建筑的主要平面图、主要立面图。 5.6投标文件的包装方法 5.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必须在投标方案图形文件和文本文件A3(297mmx 420mm)的封三位置标注投标单位名称、设计人员名单,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并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执业人员加盖注册章,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用不透明纸密封。除此之外,不得在任何设计成果中标注投标人名称、设计人员名称或其它可以辨认投标人及设计人身份的符号。 5.6.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副本、展示图纸、计算机文件,不得标注投标人名称、设计人员名称或其它可以辨认投标人及设计人身份的符号。 5.6.3设计成果文本文件和图形文件应标注l套正本、3套副本。副本与副本相同的内容,以副本为准;副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设计成果文件包括2部分:第一部分是投标方案(A3规格)正本1本、副本3本,以及设计成果计算机文件,用白纸包装并密封,外表不得盖印或做任何标志;第二部分是展示图纸(A1规格),用白纸包装并密封,外表不得盖印或做任何标志。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报送规定 6.1总则 6.1.1末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投标人,应当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立即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仍未办妥备案手续的,投标文件概不受理。 6.1.2投标人可以呈交其他建议,以加强投标文件的竞争力。 6.1.3投标人可以以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邮寄封套必须清楚地标明投标文件在某日某时之前不得启封,因邮寄过程造成投标文件丢失、损坏、失密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1.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何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参与评标的工作人员展示投标方案。 6.1.5投标文件的数字不得涂改或擦掉,如须作任何修改,应将不正确的数字删去,然后在原有数字之上以墨水笔填上正确数字。 6.1.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由于在投标中粗心造成的错误将不会给予改正的机会,以免产生任何对其他投标人的歧视性做法。 6.1.7投标人报价前必须确保报价准确无误。无论如何,招标人不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接纳以报错价为理由而欲更改投标文件报价的要求。 6.1.8投标人可以呈交有条件的报价,附带价格变动条款,但投标人应知道,这样做可能对授予合同有所影响。在上述任何情况,投标人必须清楚注明价格变动的标准,并须获得招标人书面接纳。招标人有权接受或拒绝这样的投标。 6.2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所指定的金额和时间缴交投标保证金,以表示诚意。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概不受理。 6.2.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假如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但没有任何可令招标人接受的理由,或者因中标人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招标人有权没收该投标人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6.2.3揭晓评标结果后,招标人在7天内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不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同时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6.2.4根据投标人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也可以是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应符合招标人的要求,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28天。 6.2.5因招标人的原因取消招标,招标人向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 6.2.6因招标人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双倍投标保证金。 6.3截标时间 6.3.1截标时间是指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文件的最后时间。 6.3.2假如在截标当日的早上8时至截标时间,本地气象台的暴雨警告或台风仍然生效,本项招标的截标时间,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相同截标时间。如遇这种情况,投标人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3.3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某几个投标人因无法控制的原因不能在截止日期前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决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展延截止日期。 6.3.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重新招标。 6.3.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4投标有效期 6.4.1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90天内有效。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前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日后参与投标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6.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6.4.3不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于投标有效期满起计3个月后销毁,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在履行合同后保留最少3年。 6.5知识产权 6.5.1获得方案使用费的投标方案,其著作权归投标人,其版权和设计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该方案评标后不予退回,招标人、中标人可以在本工程免费使用该方案。未获得方案使用费的投标方案,在揭晓评标结果后立即退还投标人。 6.5.2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方案使用费的设计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该设计方案及评价该设计方案。中标方案在《**市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公开展示。 6.5.3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末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6.5.4获得方案使用费的投标人保证投标方案不再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投标和设计。 6.5.5招标人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时,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合同条款。 第七章 开标办法 7.1开标在招标文件日程安排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日程安排中确定的地点。 7.2开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标管理机构代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人、所有投标人参加。 7.3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7.4开标过程 7.4.1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在交易中心人员见证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宣读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书、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7.4.2投标人代表提交设计成果文件。 7.4.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设计成果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后接收。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妥善保存,不得开启,不得做任何标记。 7.4.4招标人核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明资料,投标人代表在招标人提供的表格上签署单位、姓名和联系电话。 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7.5.1逾期送达的; 7.5.2设计成果文件未密封,或者密封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5.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承诺书、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 7.6投标方案和展示图纸送达评标地点前不得启封。投标方案和展示图纸送达评标地点后,立即由交易中心见证人启封并编号,投标方案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编号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编号工作完成后,投标方案的正本和计算机文件封存,投标方案的副本和展示图纸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7.7投标方案正本封三位置在评标结果揭晓会议前不得启封。 第八章 评标办法 8.1.评审机构及职责 8.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8.1.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七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8.1.3评标委员会专家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家库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组成;专家库奇缺的专家、外国专家,可以由招标人推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资格。特殊招标项目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评标专家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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