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国法律目前没有规定犯罪记录可以撤销的制度,也就是说案底会一直存在,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清除。所谓“案底”其实只是民间的一种称谓。官方名称叫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也称“前科”,该犯罪档案存放在门。只要是被判定有罪,就会有案底,即使是免于刑事处罚了,还是会有犯罪记录,只有判处无罪,才不会有案底。有犯罪记录的个人,即使刑满释放,也不得在公务员系统、司法系统、事业单位、保险证券行业任职,也不得担任公司高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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