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新修订后共计条款107条,医疗卫生机构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研制的医疗器械的管理办法,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从事非营利的避孕医疗器械的存储、调拨和供应,应当遵守卫生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
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百零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研制的医疗器械的管理办法,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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