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5号文件)中取消了有关黄金管理的四项行政审批项目,即黄金收购许可、黄金制品生产、加工、批发业务审批、黄金供应审批、黄金制品零售业务核准。这意味着无许可证个人收购、买卖黄金行为不再构成非法经营罪。因此,王某个人收购、买卖黄金的行为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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