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讲的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本质上是一种“借款合同”,一般应当采用书面,但是自然人之间由于彼此之间的关系往往会采用口头或者其他形式居多,而借款合同的本质是实践性合同,自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实践中常见的借贷双方之间的形式为借条(借据)、欠条、借款合同、口头借款以及通过微信等新型电子数据形式达成的借款合意。交付的方式有现金、转账、支付宝、微信等。综上,对于这类法律关系的成立需要双方具有借款的合意并且完成交付。
下篇预告:以现金方式给对方的款项如何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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