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治安官是个什么职位?是否属于地方管辖?工作和普通有什么区别?美国中治安官是个什么职位?是否属于地方管辖?工作和普通有什么区别?治安官,有时也译作“警长”。SHERIFF有执法权,但这个岗位并非国家和联邦的雇员,甚至不是州的公务员,而仅仅是县一级的雇员,在所受雇用的县内行使职务。治安官更接近于中国的非正式-协警在更加基层的行政单位——镇,有的治安官是所在小镇的居民选举出来的。治安官本人可以是小镇居民也可以不是。镇里的居民集体发给其工资,为小镇居民提供安保服务,劳资关系类似于我国的经警或者保安员,但权限和我国的并无二至。换而言之,美国的居民可以在没有设立州局、市局的地方自己花钱雇用自己的为自己服务,甚至在州局、市局服务不能得到居民满意的情况下,像我国居民更换小区物业公司一样,更换自己的武装。注:SHERIFF可以持。SHERIFF的上级是县局或者对其实行雇用的镇居民;POLICE的上级:联邦,州,城市。SHERIFF来自州、县财政划拨的治安经费,有的源于居民的安保合同;POLICE则是联邦、州或市的治安预算。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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