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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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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

公民通过接受高等教育或者自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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