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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怎么执行对子女的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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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离婚后执行对子女的探视权的方式:

1、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2、由当事人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执行申请,人民查证属实的,应当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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