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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违约赔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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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违约赔偿标准及旅游合同的违约责任承担。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四条,旅行社应提前通知旅游者取消行程,并支付相应违约金。对于国内旅游,取消通知应提前7日,违约金为10%至20%;对于出境旅游,取消通知应提前30日,违约金为2%至20%。旅游合同的违约责任由旅行社承担。

法律分析

一、旅行社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

1、因旅行社的原因,致使团队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旅行社应当立即通知旅游者,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出发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出发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出发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出发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2、法律依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四条

(一)国内旅游应提前7日(不含7日)通知旅游者,否则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并按下述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出发前7日(含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二)出境旅游(含赴台游)应提前30日(不含30日)通知旅游者,否则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并按下述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二、旅游合同的违约责任该如何承担

结语

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四条规定,旅行社违约赔偿标准如下:对于因旅行社原因导致旅游活动取消的情况,旅行社应立即通知旅游者,并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出发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出发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出发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出发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对于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还有具体的提前通知期限和违约金支付比例。旅游合同的违约责任应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来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修正):第四章 旅游经营 第三十 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本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导游服务费用。

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的,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修正):第五章 旅游服务合同 第七十四条 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收取代办费用的,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因旅行社的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提供旅程设计、旅游信息咨询等服务的,应当保证设计合理、可行,信息及时、准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修正):第五章 旅游服务合同 第七十条 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包价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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