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领导:
根据《山东省关于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字[]197号)要求,按照县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及时成立了博兴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小组,对我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为便于工作的开展,特向县申请办公经费41.831万元,用于业务培训、野外就餐补助、租用车辆、购置软硬件设备仪器等。
以上申请,当否,请批示。
申请者:
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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