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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的犯罪是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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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誉;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负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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