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一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的概念。
其精神实质可以概括为“四个一”:即要实现“一个执政本质”,这就是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体现“一个根本要求”,这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明确“一个重要途径”,这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党和中国人民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
要完善“一个执政方式”,这就是坚持依法执政。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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