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测品娱乐。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什么时候做产前筛查

什么时候做产前筛查

来源:测品娱乐


通过产前筛查可以随时筛查胎儿以及孕妇的健康情况,现在很多女性都会进行产前筛查。那么,什么时候做产前筛查?

产前筛查是指为妊娠期妇女提供一系列的医疗和护理建议和措施,目的是通过对于孕妇和胎儿的监护及早预防和发现并发症,减少其不良影响,在此期间提供正确的检查手段和医学建议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的关键。

根据中华医学会围产分会制定的指南要求推荐无妊娠合并症者妊娠10周进行首次产检并登记信息后,孕期需7次规范化产检,分别是16、18~20、28、34、36、38、41周;既往未生育过者,还应在25、31、40周分别增加1次,共计10次。低危孕妇产前检查的次数,整个孕期7~8次较为合理,高危孕妇检查次数增多,具体情况按照病情不同个体差异大。

唐氏筛查指的筛查是一种特殊意义的检查方法,它针对特定的没有任何相应疾病提示的人群(如所有的孕妇人群),通过检查将其中患某一疾病可能性较大的高危人群筛选出来,以进行其后的诊断性检查。需要明确的一点是,筛查的目的不是诊断某一种疾病,而是筛选出患某一疾病可能性较大的人。

进行的针对唐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以及先天性神经管畸形的筛查和诊断就是这样的一种系统方法,首先针对所有的孕妇,通过筛查的方法把胎儿患有先天愚型、伸舌样痴呆等三种疾病风险较高的孕妇筛检出来,进行下一步的诊断性检查,如果胎儿最终确诊是这些先天性疾病的患者,孕妇可以对是否继续妊娠做出自己的决定。

想必您对上面所说的都有所了解了吧,其实,女性在孕期产前更需要的是注意身体上的调理和保养,这样才能生一个健康的宝宝。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