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出卖人的所有权证和身份证;
2、出卖共有房屋的,要共有人同意的书面证据。出卖、出租房的,要房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据;
3、买卖房屋合同书;
4、当事人是法人的,要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别人代为诉讼的,要授权委托书;
5、已交款或鉴定的,要交款的书面证明。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包括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房屋产权凭证;
2、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
3、有关机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
4、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
5、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房款的凭证;
6、买主身份、买房用途及房籍情况的证明;
7、共有房屋的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和同意出卖房屋的证据;
8、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
9、其他证据。
二、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三、房屋买卖纠纷诉讼要交哪些证据材料
1、提供房屋出卖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
2、出卖共有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的书面证据。出卖、出租房应提供房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据。
3、提供买卖双方订立的买卖房屋合同书。
4、当事人为法人的,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委托他人进行诉讼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5、如已交款或鉴定的,应提出交款的书面证明。
6、其它应提交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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