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需要,总公司并不是对外的,故不需要开具。直接签订协议入账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
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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