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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个人名义开票的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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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没有什么坏处,就是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开三次,第四次不能开了就,如果还需要开,就要办理国税证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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