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具有年休假安排权,职工请事假,单位不准,但是安排年休假是合法的;职工请事假,单位已准,之后经职工同意,可以用年休假抵扣事假,但未经职工同意抵扣事假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第二条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即:职工在休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不含中夜班津贴、保健津贴)、效益工资按正常出勤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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