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侵权的处罚,《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请求人民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侵权人拒不执行,则:
1、由人民在相关报刊上予以公告,所支付费用有侵权人承担。
2、人民给予罚款、拘留等处罚。
3、申请人民强制执行财产部分。
4、给付延迟履行金。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请求人民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侵权人拒不执行,则:
1、由人民在相关报刊上予以公告,所支付费用有侵权人承担。
2、人民给予罚款、拘留等处罚。
3、申请人民强制执行财产部分。
4、给付延迟履行金。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