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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强制执行申请书集锦 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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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 月 日

  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米乐星(武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洪诗倩 职务 总经理

  住址: 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桥西商厦3、4楼 联系电话

  执行依据:江劳人仲裁字[20__]第 0320 号仲裁裁决书。

  申请事项:

  请求强制执行 江劳人仲裁字[20__]第 0320 号仲裁

  裁决,即: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解除

  劳动合同赔偿金5000元 (2500元/月_1个月_2倍) 申请理由:

  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生效裁决书。

  此致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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