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公司变更名称、变更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经营期限、变更实收资本变更注册资本、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变更公司类型、变更出资方式、迁出本市、迁入本市(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
法律依据
数量及方式无数量,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许可方式为直接申请。
条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一、股份合作公司名称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1份);
5、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字号查询证明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二)、股份合作公司住所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1份);
5、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新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股份合作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四)、股份合作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1份);
5、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五)、股份合作公司营业期限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1份);
5、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