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依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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