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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屋合同怎么签?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合同是双方交易最为重要的一个证据,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不管在什么交易上,只要涉及到合同,那合同一定是重中之重,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我们都应该打起十二分精神提高警惕,在买房的时候也是更是如此,那么购买房屋合同怎么签?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购买房屋合同怎么签
1、购买房屋合同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有助于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联系办法,以免受骗。标的。即双方要进行交易的二手房,这是合同的关键。要写明房屋位置结构、格局、装修、设备设施等情况;写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共有财产。
2、价款。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贷款;定金;尾款。购买房屋合同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3、违约责任说明。购买房屋合同违约责任及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免责;担保的形式等。解决争议的方式。写明是采取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若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按《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写明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2、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3、一定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对房屋预售合同上的暂测面积和交房时的正式合同上的实际面积差异提出意见,并写入正式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增写补充条款。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等。
房产签约流程是什么
1、选房
当购房者想要买房了,通常他需要先排号进行选房,选房时一般要进入到一个房间内,给你一定的时间,确定购买哪套房。
2、签订认购书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3、交定金
按照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4、购房资质审核
买新房,购房资质审核有三种形式:自销、他方代为销售或渠道。目前市场上以他方代为销售或渠道为主,以他方代为销售举例:签认购书后,要交材料给开发商。置业顾问将房屋信息,价格信息,客户家庭信息对照原件录入建委网,提交审核,一般商品房10个工作日出结果。
5、签订购房合同
购房资格核验审核通过后,购房者需要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每个开发商提供的购房合同有所不同,但大部分内容是相同。
6、付首付
签订购房合同后,在售楼处的收款处,可以直接刷卡付首付。
房产签约手续有哪些
1、对于购房需签订以下合同:商品房(住宅及有产权车位)购买合同和补充协议(一式五份);地上车位、机械车位、人防车位合同(一式四份);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停车场车位管理协议、业主临时管理公约及承诺书(一式两份)。购房合同上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均需到合同签订现场签字并按手印,如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不能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2、需按揭贷款合同:总队机关干部按揭贷款银行选择指定银行,购房合同上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本人及配偶均需到贷款银行办理,如不能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3、需房屋预告、预抵押、转抵押、正式抵押登记(选择按揭贷款的买受人需办理)购房合同上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需到双流县房管局办理,如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不能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4、需房屋分户产权证:购房合同上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需到双流县房管局办理,如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不能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5、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上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需到双流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如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不能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6、委托公证:办理购房合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签订,房屋预告、预抵押、转抵押、正式抵押登记,房屋分户产权证,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事宜;办理房屋预告、预抵押、转抵押、正式抵押登记事宜;办理房屋分户产权证、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事宜;委托书格式由总队统一提供,相关授权事项不得删减。
买房子怎样签合同
买房子签合同如下:
1、买售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如无异议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3、合同条款应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4、核实购房合同后,买卖双方进行签订。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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