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企业合并的分类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一个企业吸收其他企业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企业解散。两个以上企业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企业合并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企业或者新设的企业承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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