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通常可以保留一年到两年。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新生和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含中国人民武装),学校应当保留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至退役后2年。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期间,学校同时为其保留学籍。学生保留学籍期间,与其实际所在的、学校等组织建立管理关系。
第二十休学学生应当办理手续离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但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因病休学学生的医疗费按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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