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范围对象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二、补贴标准
1、生活补贴:按转业时所任职务发放补贴。其中:原正师职职务(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等级和文职干部职务等级,下同)每月补贴500元副师职职务每月补贴450元正团职职务每月补贴400元副团职职务每月补贴360元营职职务每月补贴320元连、排职职务每月补贴300元。
2、门诊医疗补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发放30元门诊医疗补贴。
1、原师职(包括专业技术6、7级,文职干部局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31元2、原团职(包括专业技术8、9级,文职干部处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755元3、原营职(包括专业技术10、11级,文职干部科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449元4、原连职(包括专业技术12级,文职干部1级科员)及其以下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342元。
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月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不足上述标准的,采取生活困难补助的方法,据实补齐。
【法律依据】
《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第三十四条 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转业干部,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转业干部,退休时的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职务等级的,享受所在单位与其转业时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退休待遇。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