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法律效力。电子版的也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还是建议妥善保管纸质文本,万一发生纠纷,电子版本不易举证,没有原件的效力强,最好保留一份原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 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 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 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 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 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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