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赔偿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怎么办
1、交通事故赔偿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参照下列比例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1)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是什么
1、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受害人的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如果构成残疾的,还应当根据伤残等级的情况,赔偿相应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3、如果经交强险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对于不足部分,则可由承保肇事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仍有不足的,由肇事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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