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需要,但是不签字也不影响对方的理赔。可以由事故处理机关依法向交通事故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如果保险公司拒不理赔,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五条 接到协查通报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前往办理移交。
第四十六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后,应当按原范围撤销协查通报,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撤销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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