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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对账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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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账单,一般包括电子对账单与纸质对账单, 是指发卡银行的贷款中心(信用卡中心),在持卡人每月的账单日结算后,将持卡人刷卡明细封装成电子邮件发送到持卡人所写的账单邮箱中,或者印成对账单寄到持卡人的账单地址,并载明消费金额和最低还款额及最后还款缴款期限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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