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所得税申诉后又撤销的,对个人不会产生什么影响。撤回申诉后,个人应当继续履行纳税义务,交付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必须依照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税务人员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