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主要有行政印章、财务章及合同章;其余根据需要,印章下侧有编号的都要去备案刻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司出具相关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条 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的行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的行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的行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制定行规或者由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可以根据法律、行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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