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社保卡两个账户包括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两者是相互的,分别由门和金融机构管理。社保卡新卡领取后,须分别启用并激活后,才能确保正常使用。社保账户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能够用于就医购药。金融账户,具有存取现金、转账结算、消费等一般银行借记卡具有的金融功能。持卡人可在社保卡合作银行营业网点或通过ATM机、POS机、转账电话、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渠道按相关规定办理金融业务。金融账户激活后,能够实现人社领域相关缴费和待遇领取应用功能,以及相应银行面向社会推行的其它优惠活动。金融账户享有免收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卡挂失费及省内同行存取款手续费等优惠措施。持卡人如需要,可自愿申请办理手机银行、网银、理财等相应银行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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