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2、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瞄准被害人。3、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1、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2、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瞄准被害人。3、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