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机关备案。个人自用购买少量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无须备案。法律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持有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买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无须申请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第十七条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机关备案。个人自用购买少量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无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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